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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1学期开展学业预警与处理的通知
时间:2023-10-26  来源:  供稿人: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及《汉江师范学院学业预警与处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审查学生成绩,开展学业预警与处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

1.学业预警对象:2022-2023-2 学期有三门及以上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2022-2023 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学年应修课程学分四分之一的学生(含重修课程学分,不含通识选修课程学分,下同)。

2.学业处理对象:2022-2023 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学年应修课程学分二分之一的学生,予以留级处理;2022-2023 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学年应修课程学分的四分之三,或者历年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前期应修课程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予以退学处理。

二、程序

1.学业预警

(1)二级学院向学生下达预警通知书,与学生谈话,学生签字确认。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二级学院和学生本人保留。

(2)二级学院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学业预警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

(3)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或者导师须约谈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帮助分析原因,端正学习态度、做好学业帮扶工作。

(4)档案材料要求: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回执、通话记录、谈话记录等文字或电子材料等由学生所在学院的学院办公室存档;预警及处理材料应按附件格式要求于 10 月 31 日前交教务处一份,其余由二级学院自行保存。

2.学业处理程序

(1)因学业成绩不合格应予留级和退学的,二级学院将拟处理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和家长在告知单上签字确认(10月27日-29日)。

(2)二级学院汇总学生信息,填写名单表报教务处(10月30日-31日)。

(3)教务处审核留级、退学学生名单(11月1日)。

(4)学校研究决定处理结果。

(5)二级学院将最终处理结果正式送达学生和学生家长。

(6)应予留级的学生,填写留级审批表,办理留级手续,进入新年级学习;应予退学的学生,填写退学审批表,办理退学手续。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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