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毕业证明书办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后,可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我校办理毕业证明书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办理时间:学校正常上班时间。
二、受理部门:教务处。
三、申请材料要求:
1.《汉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申请表请在附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无,则查实证书确已发放后再予以办理);
4.近期蓝底2寸登记照两张,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640*480像素,大小不超过40K);
5.申请理由为原证书损坏的需提供已损坏证书原件;2001届及以前的毕业生还需到学校档案室复印录取名册。
四、办理时限: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每年6、9月因处理毕业生离校、新生报到事宜,办理时间适当延长)。
五、收费标准:50元/证,汇款账号:42001616634053001967,开户行:建行丹江口市人民路支行,户名:汉江师范学院,凭教务处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缴纳。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19-8846096。
特此说明。
汉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