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学业发展需求,根据《汉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汉师校办发〔2024〕9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2025级本科生第二学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2025级本科生。
二、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程序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方案 |
各二级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汉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订2025级本科生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2)。 |
6月15日—18日 |
2 |
审核方案 |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核后统一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 |
6月23日 |
3 |
学生申请 |
申请学生向原专业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 |
6月24—25日 |
4 |
资格初审 |
各转出学院审核申请学生除“已修课程考核合格”之外的条件(已成功转专业学生不允许申请),签署意见,汇总申请表及转专业名单(附件4)至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6月26日 |
5 |
组织考核 |
各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
6月27—30日 |
6 |
资格复审 |
各转出学院核查学生本学年修读课程成绩,要求2025-2026学年课程成绩全部及格(2025-2026-1学期补考或重修课程成绩及格,2025-2026-2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复审学生申请条件。 |
7月26日前 |
7 |
网上公示 |
各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提交申请表、转专业名单(附件5)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 |
7月28日前 |
三、工作要求
1.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应统筹考虑各专业发展,科学决策转专业相关事宜;
2.转专业考核前,转入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名申请转入的学生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
3.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4.学生转专业前由原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学校下文后由转入学院负责日常管理。
四、工作联系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刘安娜 0719—8846096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