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教育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24-2035年)》,引导广大教师潜心钻研教育教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5〕11号)、《汉江师范学院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汉师党发〔2025〕2号),现就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项目类别。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委托项目和非委托项目两类。非委托项目为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基础教育教学项目。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基础教育教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委托项目:委托项目是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工作需要,直接指定相关单位承担的项目。其中,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外国语学院组织开展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体育学院组织开展大学体育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题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4类项目的申报及评审推荐。
本科教育教学项目:重点项目旨在解决学校层面、学院层面、专业层面等突出和共性的重点教学问题及人才培养机制体制问题,以高质量教学研究带动教学改革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或者结合各二级学院教学研究和改革需要。一般项目旨在解决个性化教学问题,提供定制化方案并加以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在某一具体方面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本科教育教学项目中拟立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一般项目不超过30项。
基础教育教学项目:围绕十堰市区域基础教育发展、基础教育学校、附属学校建设与管理、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基础教育教师发展、基础教育学科建设(含课程与课堂教学改革、五育并举)等方面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基础教育教学项目拟立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5项。基础教育教学项目中设科学教育专项不超过2项。
原则上按所申报项目数量60%左右的比例择优立项,若项目质量不高,可降低立项比例,宁缺毋滥。
(二)申报范围。各二级学院(部门)均可申报,十堰市基础教育单位可联合学校各二级学院申报基础教育教学项目。
(三)申报名额。各二级学院按名额足额申报,多报不限(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基础教育教学项目名额见附件3)。委托项目分别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有关通知要求,由二级学院(部门)自行申报,不占用各二级学院(部门)项目申报名额。各二级学院(部门)在本科教育教学项目中仍可申报实验室教学改革类、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类、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类和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类项目,不受委托项目限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5年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经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组织初审、遴选择优后向学校统一推荐,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且能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为学校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基础教育教学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申报人必须联合十堰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一线教师或教学管理或研究人员共同申报,并在汇总表上注明校外合作单位。一般项目主持人须为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获得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基础教育教学项目限两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项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承担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3.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不少于3人(含主持人)。所有人员(含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项目。
4.其他申报要求按照《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附件2)。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的Excel版和PDF版(加盖单位公章)。
(二)《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及申请书简表(附件6)PDF版。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专家组评审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在简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学院(部门)”代替。
五、申报办法
(一)二级学院(部门)评审
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遴选择优,经学院(部门)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项目。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门)于8月20日前将申请汇总表的Excel版和PDF版分别报送至教务处邮箱jwc@hjnu.edu.cn,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组织课题团队在学校教学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教研项目板块进行网络申报。课题团队按申报平台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项目申请书及简表,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学校评审
1.形式审查(8月21-23日)
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做退回处理。
2.专家初评(8月24-26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线上初评,根据专家初评结果,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基础教育教学项目各遴选前80%的项目进入复评环节。
3.专家复评(8月30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进入复评环节的项目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结果,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基础教育教学项目各遴选前75%的项目进入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委托项目评审结果,公布立项名单。
六、有关事项
(一)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大学体育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和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实行单独布置、分别评审,按同等标准、同质同效的办法进行申报和推荐。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择优推荐的项目,由学校统筹纳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规划,对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时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3.已获得校级教科研立项的项目。
七、省级推荐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申报,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5〕11号)精神,从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
附件:1.2025年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2025年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4.2025年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5.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6.汉江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简表
教 务 处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