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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9  来源:  供稿人: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课程考核安排在6月9日-6月29日进行。其中公共课笔试考试安排见下表,专业课课程考核由开课学院具体安排。

场次

课程名称

考试对象

时间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23级本科

6月19日

9:00-11: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24级本科

6月20日

9:00-11: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24级专升本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023级本科

6月23日

9:00-11:00

大学生数字素养(2)

师范生数字素养(2)

2024级本科

大学英语(2)、大学日语2

2024级本科

6月23日

16:00-18:00

小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学

2023级本科

高等数学A(下)、高等数学B(下)、高等数学C(下)

2024级本科

6月24日

9:00-11:00

大学英语(4)、大学日语4

2023级本科

线性代数

2024级本科

6月24日

16:00-18:0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2023级本科

 

二、考核要求

1.成立课程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教科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等为成员,负责本学院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统一的考核方案,采用纸质笔试形式的须在同一时间进行。公共课中面向相同学院的同一门课程应采用统一的考核方案。

3.考查课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或与学生协商时间进行。如若干专业、班级统一进行考查,须做好协调沟通。

4.若重修课程考核与本人正常课程考核冲突,重修课程可以办理缓考。

三、排考

1.课程考核方式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规定执行,报送课程考核方式申报表(见附件1)至教务处。

2.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考试人数,注意重修学生、补修学生,不得遗漏科目或学生。

3.合理安排考试场次,每个班每半天至多安排一场考试,每天不得超过三场考试,及时发布考试安排,编排无误后报送课程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至教务处。

4.制定期末考试考务手册,明确考试组织和人员分工、科目安排、考场安排、监考安排、考场操作规范、考生须知等内容,保障考试组织的规范性、有序性。将最终版本的考务手册(模板见附件3)交教务处备案。以适当方式让学生提前知晓考试安排。

完成时间:6月9日前(相关材料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四、考核命题

1.不得出现政治性、常识性错误。题意清晰明确,文字准确简练、无歧义。

2.充分考虑学情和课程性质,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难度,保证考核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有效检验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命题时须填写命题双向细目表或考核方案审批表,填写试卷命题和印制审核单。强化能力考核和过程考核,非试卷笔试的课程考核前要进行考核方案审批备案。

4.期末公共课试卷提供A、B、C卷,专业课提供A、B卷,每套试卷内容深度、广度、难度及题型应相当,且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10%。近三届试卷重复率小于30%。

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五、试卷印制

1.考试试卷由学校统一印制,各二级学院完成试卷的命题和审核后将最终样卷、试卷印刷清单(见附件4)密封后提交教务处(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为试卷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学院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试卷命题、审核、保管、运输、发放、回收等工作。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和考试材料,违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完成时间:6月15日前(考查课需印制试卷的提前联系)

六、考试组织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一般为2个小时,统一安排在上午8:00-10:00、10:30-12:30、14:00-16:00、16:30-18:30、19:00-21:00。公共课考试以教务处安排为准。

2.考前要以多种形式发布考试须知和考试安排,提前布

置考场,书写警示标语等,做好考生考试保障工作。

3.考试使用教室原则上为本学院自习教室,考试教室不够的可向其他学院借用。

4.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醒学生考前准备好所需证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5.选派认真负责的本校专兼职教师担任监考教师,经考务培训后方可上岗。原则上考生与监考教师的比例不高于20:1。考试过程中,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

完成时间:6月29日前

七、阅卷与成绩录入

1.试卷评阅由各学院统一组织,按照《评分标准》相关要求进行,采用流水集中阅卷。

2.任课教师完成试卷评阅后及时录入成绩,开课学院需及时审核成绩,组织完成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工作。

完成时间:7月10日前

八、质量监控与检查

教务处、质量管理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课程考核材料、试卷评阅规范性检查,通报相关情况。

完成时间:7月12日

相关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请按要求填写,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联系人:吴兵,电子邮箱:wubing1@hjnu.edu.cn

附件:1.课程考核方式申报表

2.课程考核安排表

3.考务手册(仅供参考)

4.xx学院试卷印刷清单

5.课程考核其他表格           

                                                教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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