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二级学院撰写报送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报告,为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对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2日-2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集贤楼113室,电话0719-8846139)反映。
教务处
2024年6月22日
附件:
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名单
序号 |
学 院 |
专业名称 |
类 别 |
1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师范类
|
2 |
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3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 |
4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网络工程 |
非师范类 |
5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