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需求,拓展学生发展空间,促进人才个性化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汉师校发〔2020〕9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对象
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2023级本科生。
二、转专业基本原则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者,或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
2.留级、休学后复学学生,如所学专业无后续班,可酌情安排到其他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确需转专业学习的可按规定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艺术、体育提前批学生不能与普通批次学生互转,但可在本批次内各专业间调整;
5.每生限报一个专业,多报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含普通专升本、博州计划、西藏内高班)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3.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转到非外语类专业的;
4.应做退学处理的;
5.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11月27—30日,二级学院确定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12月1日,教务处审核汇总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发布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及各学院工作方案(附件一);
3.12月2—5日,申请学生向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二);
4.12月6日,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后汇总报教务处;
5.12月7—8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后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学院;
6.12月9日-14日,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方案开展考核工作,结果在各二级学院官网公示;
7.12月15日前,转入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至教务处;
8.12月16—19日,教务处汇总审核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网站上公示;
9.12月20—29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并发文;
10.批准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期末在原专业参加考试,第二学期开学后到新专业报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组织考核,通过考核的学生人数不得超出附件一所规定的转入人数限额;
2.考核前,转入学院通知到每一名申请转入的学生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要求;
3.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4.转入学院按时做好班级编排、寝室协调等相关工作;
5.专科学生转专业按学校有关会议精神执行。
附件:1.汉江师范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