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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时间:2023-12-01  来源:  供稿人: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需求,拓展学生发展空间,促进人才个性化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汉师校发〔2020〕9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对象

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2023级本科生。

二、转专业基本原则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者,或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

2.留级、休学后复学学生,如所学专业无后续班,可酌情安排到其他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确需转专业学习的可按规定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艺术、体育提前批学生不能与普通批次学生互转,但可在本批次内各专业间调整;

5.每生限报一个专业,多报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含普通专升本、博州计划、西藏内高班)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3.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转到非外语类专业的;

4.应做退学处理的;

5.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11月27—30日,二级学院确定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12月1日,教务处审核汇总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发布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及各学院工作方案(附件一);

3.12月2—5日,申请学生向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二);

4.12月6日,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后汇总报教务处;

5.12月7—8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后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学院;

6.12月9日-14日,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方案开展考核工作,结果在各二级学院官网公示;

7.12月15日前,转入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至教务处;

8.12月16—19日,教务处汇总审核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网站上公示;

9.12月20—29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并发文;

10.批准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期末在原专业参加考试,第二学期开学后到新专业报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组织考核,通过考核的学生人数不得超出附件一所规定的转入人数限额;

2.考核前,转入学院通知到每一名申请转入的学生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要求;

3.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4.转入学院按时做好班级编排、寝室协调等相关工作;

5.专科学生转专业按学校有关会议精神执行。

附件:1.汉江师范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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