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决定开展2020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6级本科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学院受理申请,严格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认定,申请表盖章存档,学分认定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时向学生提供学院电子邮箱和教务处电子邮箱(jwc@hjnu.edu.cn),如有异议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核查。最终将无异议的申报名单汇总至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通过。
三、材料报送说明
1.学生将《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二级学院审核后归档留存。
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公示表》《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4)电子版提交至至1738314380@qq.com,《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提交。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6月4日交教务处(艺B301室)朱老师处,电话:8846019。
附件:1.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2.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3.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公示表
4.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