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启动2017-2019年立项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
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结题由各学院组织,国家级项目结题由教务处组织,均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专家每组为3-5人;专家名单须在评审之前报教务处。
结题工作严格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题标准执行。
符合省级项目结题条件1.(5)、(7)和国家级项目1.(5)款的,还需要组织开展在线答辩工作。答辩时,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任务书,汇报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过程、研究进展和成果、项目的创新性、存在的问题等。每个项目答辩时间8-10分钟。评审专家要填写答辩记录表(附件3),同时将答辩过程截屏粘贴附后。
三、验收程序
1.材料提交:各项目组应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和研究成果提交学院。
2.学院评审:学院在审核项目组提交材料的基础上,对所有校级、省级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须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完成时间不晚于5月28日。
3.学校审核:各学院应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结题材料汇总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国家级项目的结题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审核通过的项目,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四、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的项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研究成果:
(1)成果是论文的,应提交相关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应提交用稿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须注明项目基金来源为:汉江师范学院xx年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为xxxx。
(2)成果是研究报告的,应提交研究报告原文。
(3)成果是科技发明制作的,应提交相应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发明专利或通过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的新品种、新产品,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3.项目成果答辩记录表(附件3)。
以上纸质材料(附件2、3由学院填写,其余由项目组填报)一式一份应在截止日期前由各学院按要求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张洋老师处(地址:尚艺楼B303室;电话:8846133)。
五、验收结论、经费拨付和学分认定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延期”和“终止”三种。
评审结果为 “通过”的项目,准予结题,拨付项目尾款,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未完成预期研究内容和任务、未达到预期目标、暂时无相关研究成果、学生有意愿延期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可评为“延期”。
“延期”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4),延期至2021年5月再最终验收,并根据最终验收结论确定是否拨付项目尾款和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无故不实施、不按照计划实施、中途无故放弃实施、无任何相关研究成果等的项目,应认定为“终止”,不予拨付项目尾款和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