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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20〕13号)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1  来源:  供稿人:   浏览: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教〔202013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的总体要求,现将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

学生要及时将自己毕业论文(设计)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通过QQ、微信、邮件等形式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汇报进展情况;教师要全面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做好阶段性任务安排,如实记录指导情况,认真审阅毕业论文,并给予规范、科学的评价与建议,切实做好毕业论文教学环节。

2.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保证论文质量

贯彻落实《汉江师范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严肃处理论文作假行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毕业论文必须通过查重检测方可申请答辩。2020届本科毕业生论文查重使用“Gocheck”论文检测系统,检测过程包括学生自查(2次免费查重机会)、二级学院复查、学校抽查。论文查重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3.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组织论文答辩

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答辩方式视疫情防控实际而定。所有参加答辩的论文,必须通过指导教师和同行专家的预评;正式答辩不通过的,由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做出是否同意补答辩的决定。

4.严格论文过程管理,规范论文存档

使用教务系统毕业论文管理模块,落实教育部“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暂由论文指导老师填写《汉江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记录表》(附件)记录指导过程,相关纸质材料由二级学院保管;论文初稿、二稿、定稿等过程性记录返校后补传教务系统存档,系统上传电子文档必须与学院留存的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二、时间安排

410日前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4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二稿。

5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并查重。

515日前做好答辩申请及答辩安排。

5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5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补答辩工作,论文答辩完成后及时评定成绩。

530日前按15%的比例推荐校优秀毕业论文,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校从校级优秀论文中推选10%参加湖北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联盟联评。

6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和档案整理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统一认识、做好动员,明确程序,克服困难,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

2.积极落实。加强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学习和宣讲。要求教师既要指导毕业论文写作,也要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品德,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规范》撰写论文。

3.合理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督促师生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不延迟毕业时间。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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