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9] 6号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做好我校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转专业申请时间:2019年3月4—8日。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在学习期间对申请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
3.转专业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10%;超过规定人数,按第一学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专业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特殊招生形式包括专项生、定向生、国防生等;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3.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转到非外语类专业的;
4.应做退学处理的;
5.无正当理由的。
五、转专业程序:
1.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申请表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签字同意后,3月8日17:00时前报教务处汇总并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2.教务处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
3.学校根据各专业申请转专业情况及成绩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通知学生及相关二级学院,同时报教育厅备案。
六、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校同意其转专业的批准文件到转入学院报到,超过一周不报到视为放弃转专业。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