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7] 26号
教学系: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5级师范专业学生将于2017-2018-1学期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全校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实习实训科统筹协调安排。
2、各教学系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的实习工作。
(1)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出详细的专业实习方案,指导本系实习工作;
(2)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配合教务处做好集中实习学生人数的落实和安排;
(3)落实辅导员或班主任及其他指导教师对全体实习生的管理和监控。
二、工作要求
1、实习工作的开展应遵照学校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教育实习工作规范的要求。
2、教学系必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会上要公布各系专业实习方案,讲清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实习时间,实习要求和实习纪律,严防学生参与网贷、传销等非法活动,树立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动员大会要开展实践教学平台培训工作,使指导教师和学生熟悉系统运行的各环节流程,明确各角色职能和职责。各教学系要和每位实习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和教学系各保留一份。
3、实习方式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教学系将本系实习生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分类统计,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实习生实习方式分类统计表》。
4、教学系要严格把握自主实习条件,对于确因就业需要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征求家长同意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自主实习学生申请。自主实习学生必须向教学系提供和实习单位实习签订的实习协议,以及学生家长知情同意的证明,教学系须同实习单位进行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详细情况后,经系领导的签字批准后方可给进行。教学系和辅导员必须详细记录自主实习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方式,收齐相关证明材料(《家长知情同意证明》(需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自主实习协议书》、《实习安全协议书》、《汉江师范学院自主实习申请表》)。
5、师范专业实习时间约为18周,即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实习方式和调换实习地点。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完成《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并按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的要求进行换岗申请与审批,待批准后再进行更换单位实习,如果没有得到批准擅自更换实习单位,一律按实习成绩不合格评定。
7、师范专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具体工作内容必须填入《汉江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手册》,并按学校要求登录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填写实习日志,完成实习任务书要求的各项工作。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提交盖有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鉴定表(鉴定表装学生档案),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及实习效果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8、所有师范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凡未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9、所有学生必须使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未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提交实习日志或没有达到要求的最低数量的、考勤不达标的、变更实习单位未上传申请表扫描件或向指导教师提交原件的、未提交实习报告等的学生,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0、学生在实习期间存在违法、严重违纪行为,以及不符合自主实习条件且拒不服从教学系安排的学生,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实践教学平台使用
1、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登录。方式一:通过学校主页—公共服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方式二:直接输入IP地址登录。
注意:所有用户登录前需要安装插件,未安装插件将会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因杀毒软件可能阻止插件安装,为防止安装出错,请在安装插件时暂时关闭杀毒系统。
2、学生用户。学生用户名为本人学号(例如20150101999),初始密码为123456。
(1)8月20日-25日,学生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填写个人信息(邮箱和手机号码非常重要,是系统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方式,请务必准确填写)。
(2)8月26日-30日,学生登录系统,申请实习。申请步骤为:“顶岗实习”-“实习申请”-“学校推荐或自主实习”-“填写实习申请表”(其中实习时间填写: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26日,其余各项内容按系统要求填写)。自主实习学生在填写实习日志时,系统会提醒学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请自主实习学生按要求填写。
3、教师用户。教师用户名与教务管理系统相同,为各位教师的7位工号(例如0101001),初始密码为123456。实习期间,教师要及时审核学生实习申请,并为学生提交的实习日志和实习总结报告评分。
(1)8月27日-9月10日,教师登录系统审核学生实习申请。审核步骤为:“登陆系统”-“顶岗实习”-“实习申请”-“审核学生申请表”-“审核确认”。
(2)实习日志评分步骤为:“登陆系统”-“顶岗实习”-“查看学生日志”-“年份”(输入2017)-“查看”对学生日志评分并输入评语。
(3)实习总结报告评分步骤为:“登陆系统”-“实习总结”-“查看实习总结”对学生实习总结进行评分并输入评语。
4、院系管理员用户。教务处为每个教学系统一分配2个院系管理员帐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1)指定指导教师。6月26日-7月7日,院系管理员根据统一安排,将实习生分配至指导教师。
(2)集中审核学生实习申请。8月25日-8月30日,院系管理员或指导教师可集中审核学生实习申请。审核步骤为:“登陆系统”-“顶岗实习”-审核学生申请表”-“学校推荐或自主实习”-“全选”-“提交”。
四、时间节点及其他事宜
1、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集中实习名单必须于6月19前完成并上报教务处。
2、教学系学生实习方案、《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方式分类统计表》请于6月23日前报教务处。
3、请各系在2017年7月7日前将本系所有学生分配至指导教师。对各系自主实习的学生,各系根据师资和学生实习的分类情况,灵活安排本系专业教师和辅导员承担实习指导任务。
4、所有学生8月25日后,可以登录网络申请实习,并填写相关资料。学生实习申请审核通过后,学生与指导教师就形成了绑定关系,在整个实习期间将不能修改。
5、与实习有关的其他事宜请关注教务处网站。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教务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