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2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教〔2020〕7号
二级学院: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5级五年制和2017-2018级专科、2016-2018级本科学生。
二、重修条件
1.缓考不及格或办理缓考而未及时参加考试者;
2.经补考后仍不及格或补考无故缺考者;
3.无故缺课学时达到该门课程学期计划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4.无故缺考者;
5.因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受到相关处分者;
6.因学籍异动导致课程缺少等其他原因需要重修者。
其中,属第4、第5条情形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只能在大三或大四重修。
三、重修范围
1.2018级本专科:2018-2019-2学期不合格课程;
2.2015级五年制、2016级本科、2017级本专科:2018-2019-2学期及之前所有尚未参加重修的不合格课程。
四、重修报名
符合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条件的,暂由学校统一报名,学生返校后补办手续,最终重修课程以学生本人报名为准。
五、学习安排
1.学习方式:自学修读、跟班修读。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学生通过教材、学习笔记、网络教学资源等自学相关课程,必要时向相关教师请教重点、难点内容,到校后可视相关专业开课情况进行跟班修读或者参加集中辅导,达到学习目标,保证学习效果。各学院应加强学业指导与帮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认真完成重修课程的学习。
2.重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