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9] 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8-2019-2学期开学补考将于第一周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
1.本学期非实习专业2018-2019-1学期开设的普通课程(公选课、在线课程除外),若正常考试不及格或不合格,可参加本学期的补考(有缺课、缺考、旷考、舞弊和违纪任一情况的不得参加补考);
2.2018-2019-1学期缓考课程;
3.2018-2019-1学期实习学生2017-2018-2学期需要补考的课程。
二、补考报名:
1.补考信息核对及报名时间:2月24日17:00-2月27日17:00;
2.补考报名步骤:报名申请→补考确认→核对补考信息;
3.学生在补考报名及信息核对发现有误的,请在补考报名结束前向各学院反应,经核实确实需要修改补考信息的,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完成系统操作。
三、考试组织:
经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各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补考,五年制学前专业所有课程有教育学院组织。
四、时间安排:
1.专业课补考:2月27日-3月1日为各学院专业课补考时间,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2.公共课补考:公共课补考于3月2日进行,具体科目和时间安排以教务处安排为准;
3.补考成绩录入:2月28日-3月6日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并及时提交审核。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补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考,不得拖延;
2.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学生补考的通知事宜以及学生补考异常信息的处理与反馈;
3.各学院做好考生考前诚信教育,教育考生珍惜机会,认真对待补考,诚信考试;
4.学生参加补考必须携带学生证,无学生证不得参加考试;
5.补考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完成成绩录入、提交、审核和送审批等工作,补考试卷、考场记载表和补考记分册按工作规范要求归档。
教务处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