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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 级新生学籍注册及采像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来源:教务处  供稿人: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汉师校发〔2017〕17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 级普通全日制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采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的对象

2023 年录取及复学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包含2023 年录取专升本学生)。

二、采像对象

2023 年录取及复学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包含2023 年录取专升本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校对时间安排

各学院认真校对《汉江师范学院2023 年新生入学注册信息核对情况统计表》,确保无误。

1.信息核对提交:10 月 10-11 日。

2.信息复核统计:10 月 12-13 日。

(二)采像时间及地点安排

1.十堰校区

时间:10 月 14 日 9:00—17:30

地点:尚艺楼一楼大厅

2.丹江口校区

时间:10 月 15 日 09:30—12:30

地点:行知楼乙106

十堰校区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流程

1.信息核对。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到教务处(集贤楼 104)领取本院学生信息核对表,安排学生逐一核实个人信息,全部核对完毕后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集贤楼104 办公室汪少林老师处,联系电话:8846133。

2.信息复核。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报送的信息核对表,整理汇总全校学生信息,处理各类异动数据,形成本年度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库。

3.学籍注册。教务处根据学籍注册有关规定,在教育部学信平台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4.未报到学生请注明未报到原因(复读、参军保留入学资格等),辅导员签字确认。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因休学、参军等原因不在学校的,可以由辅导员老师核对后代签,其他情况须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采像注意事项

(1)衣着整洁、利落,不要太花哨、臃肿,不穿蓝色衣服,避免与背景蓝色混在一起。

(2)头发梳理整齐,不要遮盖眼睛、眉毛,露出前额和耳朵,长发请披后,拍摄时不戴眼镜,但可戴隐形眼镜。

(3)拍摄时坐姿端正,目视镜头,表情自然,不要眨眼睛。

(4)按时到达采像地点,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队进场,辅导员老师、班长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3.各二级学院在信息核对过程中做好学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请勿直接在网上传播。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学籍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建成完整数据信息库实现规范化、信息化教学管理的必要条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认知度。

2.务求准确

在校生学籍电子信息数据库伴随学生一生,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务求数据精准。

3.确保进度

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报送,安排学生按时采像。


教务处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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